化工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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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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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党委的指示。

(2)负责本处室人员的绩效考核、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业务学习、廉政教育及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

(3)会同教务处拟订年度招生专业、人数计划,开展毕业生的择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协同教务处、系部组织编写社会培训班有关教材及印制工作。制定学校社会培训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开拓生源渠道,负责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联合办学。

(5)负责办理招生录取、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6)积极进行访企拓岗,不断优化就业渠道。负责向毕业生推荐工作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及满意率;配合用人单位组织学生面试。

(7) 负责就业、培训市场调研与开发,掌握企业用人的动态需求;负责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工作;并根据企业及毕业生的反馈,对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分析企业与市场需求,根据需求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审核企业资质,收集企业培训需求信息。

(8)负责策划企业培训实施方案,会同专业系部拟定培训计划,统筹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撰写培训分析报告,总结培训工作。

(9)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校面向社会培训项目的申报,办理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并协助培训企业进行资金申报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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