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化工学校学生操行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14-04-2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严明纪律、优良校风的文明中专学校,根据省教委《安徽省中专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量化考核,并以此评定一学期的操行等级。
学生操行考核分为个人操行考核和班级操行考核。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列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并载入学籍档案;班级操行考核成绩纳入班级评比。
一、考核准则
1、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手册》及《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
2、其它按我校有关规定、条例、办法等及涉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项。
二、考核办法
1、学生操行成绩采取奖惩结合的措施,以考核内容的规定进行量化。
2、学生操行量化得分一月一统计进行公布,并上报学生科备案。后一个月的操行量化在前一个月统计的量化得分基础上统计。
3、学生的操行成绩由班主任负责考核,学生科结合有关检查记录进行审评。学期末,班主任按所考核的学生量化成绩,评出操行等级。该等级经学生科审定后载入学生档案,并列入成绩通知单,通知其家长。
4、学生操行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优、良、及格、差四个等级(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优 100——90分
良 89——80分
及格 79——60分
差 59分以下(含59分)
新学期开始、每个学生以60分为基本分,学生操行成绩以此为基数增分或减分。
5、增分:根据《操行量化考核细则》,学生在某项表现突出给予加分,若无突出表现亦无违纪扣分,一个月自然增分5分,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自然增分为25分,突出表现再增分1~15分。
6、减分:学生违纪,根据《操行量化考核细则》减分标准扣减操行分。
7、学生在校期间,操行成绩两次(二年制)或三次(三年制)或四次(四年制)或五次(五年制)为差者,毕业证推迟一年发给;累计三次以上为差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8、操行考核一定要仔细慎重,一经学生科审批通过,任何人不得变动。
9、凡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在操行评定中无理取闹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律在原有等级上降一等 。
三、考核内容
(一)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及评分标准
1、热爱祖国、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凡学期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受司法机关处理的操行一律为不及格。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1) 上课或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遵守课堂、自习秩序,具体按以下标准量化考核。
a、迟到、早退扣一分,旷课(含晚自习)每节扣3分,病事假由班主任酌情处理,但不得超过旷课扣分标准。
b、未经学生科批准,各班不得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活动,违者一次扣组织者1~3分。
(2) 遵守请假制度,节假日前后私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3) 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不作弊,违反考场纪律、按纪律处分扣分。
3、着装整洁、仪态端正。
① 着装整洁,朴素大方,外上衣胸前佩戴学生卡,不按规定佩戴者,每次扣1分。
② 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烫发,不佩戴饰物,进入公共场所不穿背心、拖鞋、便装、短裤,学会自己料理个人生活。
a、在公共场所歪戴帽子、敞怀披衣的;穿拖鞋、背心进入公共场所的;违反其中一项者,每次扣1分。
b、化妆;烫发;染发;穿奇装异服;佩戴手饰;违反其中一项者每次扣2分。
c、男生留长发;长鬓角、胡须;染发;剃光头,违反其中一项者每次扣2分。
d、女生穿超短裙(包括超短裤);透明服装;染发;染指甲;画眉;描眼;涂口红,违反其中一项者每次扣2分。
4、遵敬师长,团结同学,以礼待人。
(1) 学生称呼教职工为老师,见面主动打招呼,经发现直呼老师姓名或其它不礼貌行为者,一次扣1--3分,情节严重者扣4--8分。
(2) 同学之间称呼姓名,不起不叫绰号,不笑话别人生理缺陷,违者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2--4分。
(3) 进入老师办公室要报告,未经许可不随便进入办公室,不乱翻办公室东西和老师教案,违者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10分。
(4) 服从老师管理,接受老师教育,不顶撞老师,违者视情况一次扣除10--20分。
(5)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擅自使用他人物品,违者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扣5--10分。
(6) 不拆他人信件,不私自撕他人信件邮票,违者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扣4--8分。
5、遵守公德,行为文明。
(1) 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集体活动,按时到场,遵守纪律,凡不遵守会场秩序或活动纪律的(如谈话、闲聊、吹哨、鼓倒掌、喝倒彩)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按课堂考核扣分。
(2) 自觉遵守就餐纪律,不插队,不打闹,不乱倒菜饭,违者一次扣10分。
(3) 爱护公共场所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污水,不向走廊、门前、窗外泼水,丢纸屑、果皮等
杂物,违者一次扣3--5分;不在教室内乱扔果皮等杂物,违者一次扣3--5分。
(4) 教、寝室内实行门前三包,不符合规定的,扣责任人1--2分。
(5) 不抽烟、不喝酒,抽烟一次扣2分,饮酒一次扣除10分,情节严重的按其纪律处分扣分。
(6) 在校严禁谈恋爱,违者一次扣10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根据纪律处分扣分。
(7) 同学之间和睦相处,打架者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8) 不看淫秽书刊及黄色录相,违者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9) 爱护公物,不私拆教、寝室内设备,违者一次扣5--10分
(10)不在黑板、墙壁上乱涂、乱画,违者一次扣1--4分。
(11)不贪图他人财物,注意个人品德修养,有偷窃行为的, 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12)严禁学生利用各种形式赌博,违者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6、遵守校纪,严于律己。
(1)不组织、不参加非法组织,不搞小团体、老乡会,违者对组织者给予纪律处分,参与者一律扣3--8分。
(2)不携带、匿藏凶器,违者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3)遵守教室、图书馆、食堂、浴室等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保持教室、图书馆的安静及公共场所的良好秩序,违者1次扣2--5分。
(4)严格遵守实验和实习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注意安全,违者1次扣2—4分。
(5)按时按铺就寝,不留宿外人。凡发现不按时按铺就寝1次扣1分;私自留他人在寝室就宿(班主任批准除外)扣2分。
(6)不私接电源,不私用电炉等电器;不在寝室内烧酒精、煤油炉;不在寝室生火取暧。违者1次扣5—10分。
(7)熄灯后严禁在寝室点蜡烛,违者一次扣2分。
(8)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违者一次扣5—10分。
(9)男女生不得擅自互串寝室,违者一次扣2—8分。
(10)不遵守劳动纪律,劳动不符合标准的1次扣1—4分。
(11)按时出操、遵守出操纪律。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3分;缺席1 次扣2分,上操不认真1次扣1—4分。
(二) 处分等级的扣分标准:
1、通报批评:5分
2、警告处分:15分
3、记过处分:20分
4、留校察看:25分
(三) 对重犯者(多次犯较严重错误的)根据违纪情况加倍扣分。
(四) 加分
1 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团体比赛前三名参加者,按
以下标准给予加分:
第一名 加4分
第二名 加3分
第三名 加2分
2 在校外活动中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
市级加3分
省级加5分
3 受学校书面表扬的个人:加3分
受科室书面表扬的个人:加1分
4 拾金不昧者、加2-8分
5 在班级劳动、卫生中工作认真负责的,班主任可以在学期末,一次性酌情加1-4分
6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学期末班主任可以根据情况加1-3分;在班级管理
中起积极作用的班干,学期末班主任可根据情况加2-4分。
7 对学期满勤同学加3-5分。
四 几点说明:
1 在操行等级评定过程中“优”“良”“及格”等级应占一定比例“优”不得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20%;“良”不得超过70%。
2 一学年内、两学期操行均为“不及格”者;或在校期间累计3次操行“不及格”的,给予留级处理;累计4次评为“不及格”的给予退学处理。
3 学生操行等级,作为评比“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和奖学金评定、推荐单位主要依据之一。
4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