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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资助中心)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规定,牵头编写《学生手册》。

(2)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选配和管理,指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培训、比赛,提升辅导员和班主任素质及业务能力水平,加强立德树人目标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布置班级阶段性工作,及时听取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建议;制订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考勤、考核、评优、辞退工作,评定和发放辅导员和班主任津贴;制作和发放《辅导员工作手册》。

(4)负责学工系统和辅导猫系统的院级管理维护,负责学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办理学生请假、走读等相关手续。

(5)负责中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维护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完成中职学籍注册、信息填报、变更登记等工作。

(6)负责学生军事训练、考核、评比及表彰工作。

(7)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学生进行报名、体检、政审等工作。

(8)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中学档案、党团组织材料的接收、汇总、存档,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的下发、指导、审核、归档、派遣等工作;负责往届毕业生的档案整理、咨询、调档等工作。

(9)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推进学生操行量化考核;组织开展教室卫生、宿舍卫生、早操、晚自习、就寝的检查和评比,抽查班级日志。

(10)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立和管理。完成心理普测工作和学生心理危机追踪,组织团辅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危机预案,及时发现、汇报和处理危机事件。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校内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12)统一管理全校免学费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积极联系银行办理资助卡事宜。

(13)指导各班级建立和管理受助学生档案。

(14)负责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及维护。

(15)负责中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填报与维护。

(16)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

(17)定期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与落实情况。

(18)负责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维护学生资助系统;负责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申报和发放等工作,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孤儿等。做好班级开展的评奖评优、困难认定、班费使用等学生关注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和公开情况的监督。

(19)开展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工作。开展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0)及时调查和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指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听取和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做好与属地派出所的对接工作。

(21)负责落实学校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和法制教育等工作,具体实施平安校园创建计划,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编制防火灾、地震、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演习,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的维护和上报工作。

(22)加强学生意识形态、交通安全、网络安全、诚信教育、禁毒、传染病防范、防火、防盗、反诈骗、防溺水、防欺凌、防震等宣传教育工作。

(23)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在安全、卫生、行为等方面的管理,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宿舍情况,指导学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定期开展宿舍评比活动;负责新生宿舍安排、在校生宿舍调配、毕业生宿舍清退等工作;负责班级教室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班级教室设施、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定期开展班级教室评比活动。

(24)制定和实施学生劳动实践课方案,强化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文明卫生引导,确保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

(25)负责学生工作值班管理,制定值班制度,监督值班巡逻、晚自习管理、防溺水巡察、教寝室卫生及风险防范等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26)协助后勤处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及教学楼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负责和公安部门的联系。

(27)配合团委选拔、培养、使用学生干部,校园文化建设,开辟第二课堂,开展文体活动,课外实践活动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配合团委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28)配合教务处完成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工作。

(29)配合招生就业处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

(30)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和保密工作。

(3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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