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纸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助函(2008)26号)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09
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纸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教助函[2008]26号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一、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如实填报2008年春季学期中职资助信息统计报表及补充表(见附表,可在安徽学生资助网http://www1.ahedu.gov.cn/xszz/下载),逐级审核、汇总并上报,特别注意审核有关报表之间的数据钩稽关系,以及数量单位(如,千元),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此外,各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认真审核纸质填报数据与系统报送数据的一致性。坚决防止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统计报表直接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请各市及省直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于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