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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03

省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皖校学组函〔2009〕3号

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属各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属各中专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省属各高校、厅属各中专学校学习实践活动正扎实有序推进。为及时掌握各校学习实践活动动态,宣传亮点,交流经验,总结成果,请各校及时报送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类型

    1、文件材料。包括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等文件;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具体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分析检查报告以及整改落实方案等重要文件材料。

    2、工作简报。指本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学习实践活动简报。

    3、典型事例及做法。主要指学习实践活动中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的具体事例和做法。各校要根据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专事专报。同时,要认真做好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稿件的归集存档工作,并及时向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将在“媒体聚焦”栏目汇集各家媒体报道情况。

    4、校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课题。各校要提前谋划调研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本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调研课题。

    5、工作总结。包括月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总结及总体活动总结。总结内容要反映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及下步工作计划等内容。月工作总结于每月26日前报送,各阶段工作总结在转段前报送。3月份的月工作总结,请各校于4月10日前补报。

    6、工作日志及周工作安排。主要指校级层面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请各校在省属高校专题网站后台下载统一的excel表格简明扼要填写,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

    7、根据省委和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其他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将另行通知。

    二、报送办法

    各类材料均要报送电子文档,文件类材料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材料通过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后台“文件上传”栏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直接邮寄至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13楼省属高校活动办)。

    三、有关要求

    1、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需报送指导检查组审核后上报。

    2、电子文档材料要求在文件名称中包含学校全称和主要内容等信息,以方便识别和归档。如,“x x x大学x x x实施方案”。

    3、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文件传送工作,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得到及时贯彻落实,本级文件、材料按时上报。

    4、对急需报送的有关材料,将通过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或教育短信平台及时通知。

 

 

安徽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

 

 

抄: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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