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4-11-22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的集中实践课程。根据《化工专业学院2025届专科毕业生实习方案》,现启动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目的及基本要求
毕业实习是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要求学生深入企业、社会进行实习和调研,通过专业实习,加深对专业的了解,拓宽知识面,强化学生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毕业实习也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双向选择。
二、实习方式
1、集中实习。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
2、分散实习。学生确有实际需求的,可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申请分散实习需于2024年12月15日前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化工专业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实习三方协议范本》(附件2),经学生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学院审批通过后,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原则上不超过50%,同时,学院负责对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专业对口(或相近)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
3、免修实习。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应征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应征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可申请以服兵役阶段性或年度总结(由服役部队或地方人武部出具)替代毕业实习,经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成绩以 90 分或优秀计。
三、毕业实习时间
2025年2月13日-2025年5月8日
四、实习要求
1、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超过专业实习总时间1/3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需重新实习方可毕业。
2、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谦虚好学,尊敬老师,认真完成专业实习各项任务。
3、注意人身安全,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违反纪律或安全规则造成人身伤害。学生在实习前需签署《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院教务办公室。
4、爱护实习设备,保持实习场地清洁卫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实习结束后,于2025年5月8日前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的内容应充实、简洁,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提交《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附件4),用A3纸双面打印。
四、实习考核
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态度、思想表现、操作技能、实习报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实行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中等(≥70分∠80分),及格(≥60分∠70分),不及格(∠60分)。为激励先进,学院在专业实习结束后按10%评选出优秀实习生若干名,分散实习的学生不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