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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化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后勤处 发表时间:2021-05-06

安徽化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化工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要求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2021-001

2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按照要求报价,符合开标要求开标后,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标公示结束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5月31日,我校校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相关业务(除新建楼宇的配套器材)由中标单位完成。

3 项目名称:安徽化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4 项目要求

4.1 项目报价

根据下表分品种计算权重价及合计。此报价包括材料(器材)、安装、运输等所有含税费用。材料(器材)、安装、运输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一般为我校校园

4.2 项目报价单要求

序号

品种

规格型号

权重

单位

单价/元

权重价

备注

1

灭火器干粉充装

MFZ/ABC3A型

15%

 

 

按照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2

灭火器干粉充装

MFZ/ABC4A型

5%

 

 

按照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3

干粉灭火器

MFZ/ABC3A型

10%

 

 

 

4

干粉灭火器

MFZ/ABC4A型

5%

 

 

 

5

应急照明灯

双灯

15%

 

 

 

6

疏散指示标志

悬挂

15%

 

 

 

7

疏散指示标志

嵌墙

5%

 

 

 

8

消防水带

8-65-20

10%

 

 

聚氨酯有衬里

9

消防水枪

直流、Φ65

10%

 

 

 

10

消防水带接口

Φ65

5%

 

 

 

11

灭火器箱

干粉4KG×2只装

5%

 

 

 

合计

 

 

 

说明:(1)权重价=单价*所占权重;(2)单价不能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无效。(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中标人的单价即为成交的合同单价没有特殊情况,到2024年5月31双方执行此次报价。

4.2.1 质量、技术、服务及售后要求:国家有统一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国家没有统一标准的,执行厂家标准。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所有货物送到我校经初验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招标人要求安装的)并提供使用说明书。提供的产品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包换包退并在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中标单位需对全校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功能测试与检查,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报表形式向我校汇报。

4.2.2 交货时间:双方协商,一般为提出需求的三个工作日内

4.2.3 结帐方式:单次货款低于1000元,一般三个月汇总结算一次;如果超过1000元,完成工作后即可付款。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付清结算费用。

4.2.4 违约责任:

4.2.4.1 中标人不能按期供货,标人有权解除中标人作为合作单位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

4.2.4.2 中标人低于合同配置、技术标准供货,中标人应无条件恢复合同规定的配置、技术标准(或不低于原配置、原标准),且不得给招标人造成不良后果。

4.2.4.3 招标人除中标人低于合同配置、技术标准供货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要求退货或不接受货物的,中标人有权索取该次货款。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专业从事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生产或销售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完善服务条件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且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6.1 编制须知

6.1.1 投标人应自行在我校网站或来校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相应的回答。

如有疑问,可咨询:老师18109665585    0556-5348509

6.2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2.1 投标文件目录。

6.2.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6.2.3 投标人业绩简介、委托证明等相关材料

6.2.4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6.2.5 投标报价单

6.2.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6.2.7投标文件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

6.2.8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补充说明,但补充说明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7 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1513日 14 时30分。

7.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安徽化工学校办公楼二楼后勤处。

7.3 联系人及电话:成老师  0556-5348509

8 评标

8.1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8.2 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8.2.1 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8.2.2 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8.2.3 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8.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2.5 评标小组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8.2.6 采用价格因素评标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权重价合计最低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权重合计价相同者,比较第1、5、6项权重价合计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若仍然相同,则比较第3、8、9项权重价合计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仍然相同,则比较第1项权重价,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相同,则比较第5项,以此类推按序号先比较权重大的)

9 中标

9.1 中标通知

9.1.1 评标结束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确定中标,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人。

9.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9.1.3 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10.1 履约保证

10.1.1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0.1.2 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10.2 合同签订

10.2.1 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10.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2.3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协商后签订协议。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安徽化工学校

                      202156日                                                                    文件下载:/images/uploadfiles/202105/20210506091515_1184.doc


 


校园地址: 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
传真: 0556-5348512
招办电话: 0556-534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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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4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