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化工学校校内超市出租招标公告
作者:后勤处 发表时间:2020-09-08
安徽化工学校校内超市出租招标文件
经学校研究决定,安徽化工学校校内超市对外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徽化工学校
二、招标项目:安徽化工学校校内超市对外出租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我校目前住校生800人左右。校方不保证此数为全年及以后年的住校学生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住校生人数变化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2.我校超市建筑面积300m2,全框架结构,水电齐全。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为两年,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3日。租赁期满,经校方评价良好,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租壹年。
2.合同保证金伍仟元,合同签订前到校财务处缴纳。
3.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缴纳。租金每一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第一年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前三日内,以后每年租金的缴纳时间为该年承租期开始前三日内。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4.承租权的最终确认以承租单位足额缴纳租金为准。承租单位应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
五、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服装等。
2.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六、承租单位的权利义务
1.承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工商、税务、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许可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承租单位在承租期间,如要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并征得校方的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每月按市价收取。
5.未经校方同意,承租单位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6.承租单位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垃圾运至校方指定地点)、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单位负完全赔偿责任。
7.承租单位必须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8.承租单位本着服务育人,价廉物美的经营理念,与学校师生和谐友好相处。
9.承租单位不得对承租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承租单位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单位应按市场价赔偿。
11.承租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享受各项保险),所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承租单位负责处理。
12.承租单位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
13.由于客观原因及检修需要而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校方的权利义务
1.校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单位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承租单位的牌匾及广告牌等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要和校方协商,确保安全、美观。
3.水电计量仪器由校方统一安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包装内,包装外应注明:“安徽化工学校超市出租投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字。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机构代码(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经营业绩(特别是高校超市的经营业绩)
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简介)
服务承诺
(2)报价书
(3)投标单位承诺函
3.评标办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三家(含三家)按以下办法定标,不足三家改为竞争性谈判。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超市经营经验。
(2)学校将以租金最高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3)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③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④投标文件不全者。
(4)如果投标单位所派投标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不是投标自然人本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投标报价按年租金计算。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投标文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领取标书:投标单位于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安徽化工学校后勤处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标书自行投标者作废标处理。
联系地址:安徽化工学校后勤处(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
联系人:何主任18175359750 成军18109665585
(2)投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0:30,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方投标时须缴投标保证金伍仟元(银行进账单),(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安徽化工学校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寿庆支行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狮路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004818E
(4)校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安徽化工学校(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
九、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单位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缴的承租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校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基建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同时退还承租单位预缴的未来承租期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承租单位必须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校方的工作。出现上述情况,如校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单位。
十、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安徽化工学校后勤处。
安徽化工学校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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