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13-08-12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皖教群组〔2013〕12号精神,认真扎实做好我校基层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公开承诺,要求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总结以往公开承诺经验的基础上,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对照工作岗位职责,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聚焦反对“四风”,全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一、承诺的对象
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党员干部。
二、承诺内容
为民方面,围绕强化宗旨意识、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承诺;在务实方面,围绕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改进学风文风进行承诺;在清廉方面,围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行承诺。
三、公开的形式与要求
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的承诺要紧扣主题,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避免承诺内容空泛、抽象、笼统、雷同。
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要认真填写好《基层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请在8月25日前交电子文档至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907944717@qq.com。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题网站对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公开发布。
中共安徽化工学校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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