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暑假教师企业实践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5-06-18
各系部:
为打造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师多渠道、多途径到企业实践锻炼,增强教师队伍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安徽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暑假期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学校提倡并鼓励公共基础课教师结合专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加实践锻炼。
二、实践时间及要求
实践时间:2025年7月1日至9月1日
实践要求: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以下简称企业)实践。公共课教师每年1次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校领导实践时间按专业课专任教师要求的三分之一执行。达到退休年龄前5年的专业课教师,根据本人自愿确定是否到企业实践。
三、实践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分为学校统一组织和个人联系企业实践两种形式,主要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实践企业要求
实践的企业必须专业对口,有利于教师掌握产业生产和管理技术及发展动态、提高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企业实践的选择本着就近原则,原则上要在安庆市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对于个人联系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到本人或亲属开办的企业参加实践,如确需到本人或亲属开办的企业参加实践的,须如实向教务处提交情况说明,经批准后方可认定其企业实践经历。
五、实践要求
1.暑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需填写《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由个人联系的企业实践项目,需实践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学校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项目,申请表上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可暂时不填写,各系部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收齐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2.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实行考勤制度,由承接企业负责考勤,实践结束后,考勤表经承接企业盖章后交各系部。各系部不定期对教师实践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专人对实践教师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线上、线下结合)。教务处与教学督导办、校办等职能部门对各系部教师参加实践的情况进行抽查(线上、线下结合)。
3.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由个人联系的企业实践项目,参照第五点第2条执行。不列入统一管理的实践项目,为保证实践的规范性,以微信视频、现场定位等方式进行考勤,实践结束后,提交每周不少于1张的企业现场实践照片。
4.学校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项目或连续出勤10日以上的个人企业实践项目,按照申请表完成预定工作目标的,参照省培、国培项目给予补贴。
5.实践企业和时间一经确定,教师不能随意变更,确因有事、生病请假的,须经企业同意,并通过校内OA系统进行请假审批。
6.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践所在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
7.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本人要根据企业实践的内容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公共基础部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并根据承接企业考勤情况计核好实际天数,由所在实践单位作出鉴定意见,并在《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上盖章。
8.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所产生的材料:《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实践专题报告》、《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在实践结束后存入教师本人档案。
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



